冒充證券公司員工,將大量客戶吸引進犯罪分子建立的“炒股交流微信群”,兩名男子因此獲得介紹費21萬余元。兩人的行為觸犯了法律,被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2萬元罰金,10月12日,“江西法院”微信公眾號發布了該案例。
(來源:“江西法院”微信公眾號)
2020年4月,張某和金某兩人非法成立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,招聘多名員工,在網上為某APP炒股平臺提供非法推廣活動。
2021年3月至4月,張某、金某組織公司員工,從事“微信吸粉引流”業務。在明知他人會對有炒股意向的客戶實施詐騙犯罪情況下,為了獲取高額介紹費,他們冒充證券公司員工,將大量客戶吸引進犯罪分子建立的所謂炒股交流微信群。
事后,警方查明,張某、金某違法獲取介紹費共計219788.36元。
瑞昌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張某、金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犯罪仍提供幫助,情節嚴重,兩被告人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。鑒于其犯罪情節和認罪悔罪態度等,張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;金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;繼續追繳張某、金某違法所得159788.36元,上繳國庫。
法官提醒市民,明知拉人入群會導致當事人受騙,還依舊這樣操作,那么這也是犯罪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條第一款顯示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,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、服務器托管、網絡存儲、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,或者提供廣告推廣、支付結算等幫助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新聞發布平臺 |科極網 |環球周刊網 |中國創投網 |教體產業網 |中國商界網 |互聯快報網 |萬能百科 |薄荷網 |資訊_時尚網 |連州財經網 |劇情啦 |5元服裝包郵 |中華網河南 |網購省錢平臺 |海淘返利 |太平洋裝修網 |勵普網校 |九十三度白茶網 |商標注冊 |專利申請 |啟哈號 |速挖投訴平臺 |深度財經網 |深圳熱線 |財報網 |財報網 |財報網 |咕嚕財經 |太原熱線 |電路維修 |防水補漏 |水管維修 |墻面翻修 |舊房維修 |參考經濟網 |中原網視臺 |財經產業網 |全球經濟網 |消費導報網 |外貿網 |重播網 |國際財經網 |星島中文網 |上甲期貨社區 |品牌推廣 |名律網 |項目大全 |整形資訊 |整形新聞 |美麗網 |佳人網 |稅法網 |法務網 |法律服務 |法律咨詢 |慢友幫資訊 |媒體采購網 |聚焦網 |參考網
亞洲資本網 版權所有
Copyright © 2011-2020 資本網 All Rights Reserved. 聯系網站:55 16 53 8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