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只標榜正品天然和田玉的“玉鐲”,還煞有模樣地帶有一份檢驗報告。較真的消費者購買后,將其送至檢驗機構鑒定,檢驗結果顯示卻是“玻璃”。
拿著兩份檢驗報告,宋女士十分氣憤:“雖然價格不高,但明明是玻璃,卻說是真玉,這明擺著是欺騙消費者!”
承諾是正品和田玉鐲,經鑒定是玻璃
今年2月,宋女士在某電商平臺上看到,不少商家售賣的手鐲價格十分便宜,一只號稱天然正品新疆和田玉手鐲只賣128元,正品羊脂玉手鐲標價138元。她覺得十分好奇:“平時在商場買玉鐲,少則幾千,多則上萬,這幾十元的價格,能買到真正的玉鐲嗎?”
2月14日,宋女士在該電商平臺一家店鋪中,看中了一款售價為96元的和田羊脂白玉手鐲,便詢問客服是否正宗和田玉,對方信誓旦旦表示:“純天然新疆和田白玉,品質保證,支持復檢。”有了客服的承諾,宋女士將信將疑下單購買。三天后,宋女士收到了手鐲。物流信息顯示,該手鐲發自河南省南陽市。隨手鐲一起寄過來的,還有一個禮盒和一張“貴金屬及寶玉石首飾鑒定證書”,顯示該手鐲鑒定結果為“和田玉”,總質量87.65克,放大檢查結果為“纖維交織結果,質地細潤”,檢測機構為國家金銀珠寶首飾質量監督檢驗中心。通過微信掃描其證書上的二維碼后,頁面顯示的就是證書內容。
商家出具的鑒定書顯示玉鐲材質為和田玉
然而,宋女士拿著手鐲卻越看越不對勁。這個手鐲無論從手感還是價格來看,都讓她感覺是假貨。
3月1日,較真的宋女士將手鐲拿到國土資源部天津礦產資源監督檢測中心,花費100元錢,申請該機構對該手鐲進行檢測。檢測結果很快出來:經鑒定,該玉鐲材質為玻璃,總質量82.489克,放大檢查一項顯示為“氣泡”。
宋女士送檢后收到的鑒定書顯示玉鐲材質為玻璃
平臺方表示將認真核查處理
3月8日,極目新聞記者通過宋女士發來的鏈接看到,這款玉鐲已經降價為券后78元,且已銷售1萬件。在其宣傳頁面上,用醒目字體標注“收藏羊脂玉”“產地直發、帶鑒定書、高檔禮盒”等字樣,還承諾“權威鑒定”。然而,在評論區,有買家留言稱該商品是“純真玻璃”,還有網友認為“這價錢,肯定不是和田玉”。
宋女士購買的手鐲
記者留意到,該店鋪其他多款手鐲價格均在幾十元至百元左右,且聲稱是正品玉鐲,有的頁面上還寫著“只賣真和田玉”。
10日,極目新聞記者將宋女士的經歷投訴至該電商平臺。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本著站位消費者的原則,立即核查店鋪及商品情況,并根據核查情況進行處理。
“幾十元錢根本買不到真正的和田玉鐲。”湖北省金銀珠寶行業消費維權辦公室主任冉俊告訴極目新聞記者,目前市面上最低級別的和田玉鐲也要上千元,品質好的甚至賣到數萬元。她表示,行業內確實有些商家為了以假亂真,將一份真證書復制多份,附在商品包裝內。“證書編號是真的,但送檢的玉鐲可能并不是你買的這個玉鐲。”冉俊分析,如果這個玉鐲的總質量果真是82.489克,也可以推斷出商家出具的鑒定書與這個手鐲并不匹配,因為質量相差不會這么多。她建議,消費者在購買玉石產品前,多了解一下相關知識,最好選擇口碑好、大品牌的商家購買,并保留相關憑證,以免上當。
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投訴部主任聶喜洋認為,根據3月2日剛發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(一)》,平臺內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,其向消費者承諾的賠償標準高于相關法定賠償標準,消費者主張平臺內經營者按照承諾賠償的,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。“如果經證實該手鐲確實為玻璃材質,那該商家涉嫌消費欺詐,應對宋女士予以賠償。”
10日下午4時45分,極目新聞記者再次點擊宋女士購買的商品鏈接看到,該鏈接已經失效,頁面顯示“商品已售罄”,但店鋪內其他同款或相似商品仍然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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