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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世紀70年代,為了適應未來作戰的需要,中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六院,指示三機部沈陽飛機設計研究所(601所)研制新一代戰斗機,主要是用來替代技術已經落后的額殲6飛機。
1971 年底,沈飛研制的殲8白天型戰機開始試飛,不過這一時期,殲8這種高空、高速飛機已經無法滿足現代化戰爭的需要。
沈飛經過下部隊調研、氣動布局選型、工藝調研,以及根據當時美國和蘇聯飛機,更加注重低空突防能力和中低空機動性的發展趨勢,沈飛將重點放在中低空、亞跨音速機動性和中速的機動格斗能力方面,同時,還要兼顧高速飛行和良好的起降性能,因此,新一代戰機的最大速度,要求達到2馬赫左右。
為此,新一代戰機采用邊條機翼設計方案,上單翼、主翼下反、前緣機動襟翼,以便增強飛機的軸向不穩定性,因此,采用常規布局、帶邊條翼的新型戰斗機方案基本敲定,新型戰機的研制計劃被稱為二號任務,也就是后來被正式定名的殲13戰機。
從公開數據可以知道,殲13戰機長17.48米,翼展10.48米,正常起飛重量11660千克,最大飛行速度2馬赫,轉場航程2340千米,從這些數據上來分析,殲13戰機基本可以滿足中國空軍21世紀之前的作戰需要。
其實,殲13的設計方案有兩種,一種是類似于殲8II這樣的兩側近期方案,另一種是機腹進氣方案,不過,在設計上,后者更像是殲10和F16的結合,技術也更加優化,因此,代號為殲13II型戰機。
殲13戰機研制過程最大的難題,還是發動機無法滿足需求,早期,殲13計劃裝備的是英國羅羅公司研制的斯貝渦扇發動機,不過,在技術評定后,中國航空專家感覺軍用型斯貝發動機的性能并不突出,將其配殲-13得不到滿意的性能和機動性,此外,斯貝渦動機的價格昂貴、結構復雜,且戰時也不宜大量生產,最終否定了斯貝發動機作為殲13動力的方案。
為了保證殲13戰機的研制進度,沈飛選擇2臺渦噴-6丙發動機作為動力裝置,該發動機是410 廠為四號任務垂直起降戰斗機配套研制的,除了作為四號任務機的平飛動力外,還作為飛機垂直起落時升力風扇裝置的燃氣發生器。
不過,渦噴-6丙發動機在1972年便停止研制計劃,這使得沈飛不得不再次考慮為殲13選擇替換發動機。
最終,中國在1976年正式確認,殲-13戰機選用渦扇6發動機作為動力裝置,作為沈陽航空發動機研究所,自行研制的第一種推重比為6的軍用加力渦扇發動機,渦扇6是針對高空高速殲擊機的技術要求而設計的,因此,對于殲13這種追求中低空、亞跨音速機動性和中速的機動格斗能力的新一代戰機,渦扇6必須經過大改才能滿足殲13的性能要求。
不過,2年后的一次機會,給了殲13獲得新發動機的可能。由于1977 年埃及因政府提高食品價格引起全國性騷動,蘇聯插手埃及內政,導致蘇聯和埃及關系急劇下降,最終,在1980年,埃及開始驅逐蘇聯軍事專家,兩國相互驅逐外交官,國家關系降至冰點,蘇聯拒絕向埃及提供武器裝備的零部件,這其中就包括埃及空軍裝備的米格23戰機。
為了換取中國為埃及空軍裝備的米格-17和米格-21機隊提供技術支持和供應零部件,埃及同意向中國提供2架米格-23MS、2架米格-23BN和2架米格-23U戰斗教練機。
隨這批戰機一起引進的還有米格23裝備的R-29-300型發動機,為了提升殲13戰機的動力裝置,中國準備逆向研制R-29-300型發動機,國內代號也取名渦噴15。
最終,在1979年7月,410 廠仿制的渦噴-15發動機開始開車試驗,在之后的測試、分析中,渦噴15的綜合性能,技術上都要領先渦扇6發動機,1980年3月,總參和國務院國防工辦,正式批準殲13戰機采用渦噴15發動機。
其實,殲13的設計方案,在技術上并沒有不可跨越的研制難度,該機的被迫下馬,主要原因是中國在1978年后,提出了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”的基本路線,而軍隊的很多武器研制項目,也無奈要給發展經濟讓路,而殲13戰機也最終因為空軍裝備和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調整,于1981年初被迫停止研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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