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日舉行的深圳市推動實施醫師執業責任保險工作會議透露,未來,伴隨著醫師執業責任保險(簡稱:醫師責任險)的推廣,當發生醫患糾紛時,購買醫師責任險所應承擔的責任損害賠償,將由第三方保險公司負責,其中,醫師責任險保險期內累計賠償額度最高可達400萬元,單筆最高可達120萬元。
深圳市醫師協會執行會長王天星表示,目前,深圳醫師責任險分為四擋,累計賠償限額分別為400萬、200萬、100萬和30萬,其對應的單筆事故賠償限額分別為120萬、80萬、50萬和10萬,而在醫師購買費用上,基準保費則分別為2700元、2250元、1800元和720元,醫生可根據個人情況自愿、自費購買。其中,理賠累計總額400萬元和200萬元的方案,對自由職業和多點執業的醫師更有吸引力,而理賠累計總額30萬的方案,則主要針對醫師面對醫院內部追責時需要承擔的費用。“從目前來看,一般發生醫療糾紛時,內部追責的費用多在1萬元到8萬元之間。”王天星說。
在中國,醫師責任險并非新鮮事,但相比而言,在價格方面,深圳版醫師責任險“含金量”更高。以國內某一線城市為例,早前推出的醫師責任險每年保費為3萬元,而賠償金額最高為100萬元,而在有的省,根據媒體報道,每年6000元的保費,保額卻只有50萬元。
在日本工作過2年的胃腸外科副主任醫生趙江寧表示,對于醫生而言,一旦發生醫患糾紛,解決賠償等問題往往占據了醫生大部分的工作時間和精力,而由于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,在面對經濟賠償時,如何確定金額也是一個難題,最終往往造成難以解決。而伴隨著醫師責任險的推出,則解決醫師執業風險及糾紛賠償的后顧之憂,讓醫師更加安心執業。雖然目前國內醫療機構并未要求醫師一定要購買醫師責任險,但在大數據時代,通過醫師責任險也能規范醫生的執業能力,促進醫生不斷提升自己的醫療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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